省委决定任免学校领导干部

省委决定:

张佩栋同志任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书记;

聂鹏同志任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校长;

王凤池同志任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委员、常委、副校长(试用期一年);

冯国会同志不再担任沈阳建筑大学党委常委、委员和副校长职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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